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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义何在?” “至于净司。”宋天齐诡异一笑,“他长大了,翅膀硬了,老是要和我对着干。有时候,让一个人听话的方式,不仅仅是死亡。” 朗稔瞳孔一缩,尔心中一动,目光紧紧锁住宋天齐:“病毒……是你弄出来的?” 宋天齐送给他一道意味深长的笑。 “考虑的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朗稔看了看他,再看向任榆,大熊锋利的爪子抵在任榆脖子间,只要轻轻一划,就能划开任榆的脖子。 宋天齐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那只机械苍蝇是什么?直觉告诉他,那只机械苍蝇有摄像功能。 很有可能,那天任榆在城门上做过的一切,宋天齐都知道了。 所以他才会让任榆连扔星光丸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制住任榆。 那么,任榆是人鱼的身份他知道了吗? 不不不,看宋天齐的表情,他还不知道,否则他刚刚会直接说出任榆的身份。 如果从他们离开基地的时候宋天齐就监视他们,那他绝不可能在过了近半个月后才找到他们。 这根本就是给任榆恢复的机会,宋天齐不会这么傻。 唯一的可能,他也只是今天才找到他们。 如果他不跟宋天齐走,没有他看着,谁知道这个变态怎么对待任榆。 既然宋天齐想招降他,那他暂时服软,先等任榆醒来再说。 有他在,至少能保证任榆不被开颅。 脑海里快速闪过这些念头,朗稔脸上不显,吊尔郎当的说:“我媳妇儿在你手上,我能怎么办?反正我对人类也没什么感情,待哪儿不是待,你说是吧,宋部长。” “实识务者为俊杰,小狼,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招人喜欢。”宋天齐哈哈大笑。 朗稔垂眸。 他伸出手:“既然这样,我媳妇儿我自己抱着,总可以吧。” “当然。”宋天齐点头,却从怀里拿出一个盒子,“不过,我得先往你身体里放一样东西。”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只非常细小的蜘蛛,仍然是机械制造,淡蓝色,八根螯尖上有细小的尖刺,泛着森然的光。 “我这是我新研制出来的东西,一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就放在耳朵边,它会顺着你的耳朵穿进你的大脑,蛰伏在你大脑神经上,只要你不起什么异心思,它就不会有异动。” “当然,我不是说不相信你,只是你也知道,我得需要一些制衡的东西,不然你抱着任先生跑了,我上哪找你去,是吧。小狼的速度可不像小时候,一旦跑了,我真要找起来,还挺费劲。” 朗稔脸色难看,死死盯着那蓝色的机械蜘蛛:“你给任榆用了?” “放心。”宋天齐说,“这东西,给你们俩中的一个用就够了。” 那一个浑身是宝,他可不想让他出任何一点意外。 朗稔松了口气,他拿过蜘蛛:“我要怎么做。” “放到你耳边就好。” 蓝色蜘蛛一落入朗稔耳朵里,一阵刺痛传来,接着这刺痛愈传愈深,疼痛也开始加剧。 “刚开始有点痛,忍过就好。” 砰一声,朗稔跪在地上,他死死咬住唇,双手握拳撑于地上,手背、手臂、额头、脖子青筋根根爆起,随时有可能炸开。 似是痛得厉害,他举起拳头往地上砸,柔软的泥土地面很快被他砸出出一个深坑。 身上的衣服被浸透,坐在轮椅上的宋天齐冷眼看着,眼里闪过赞赏。 这玩意儿,不仅对人类有效,对丧尸及丧尸动物仍然有效。 不论是人还是丧尸,用了这东西,没有哪个能不痛苦的嚎叫。有的甚至坚持不到蜘蛛成功植入而死亡。 唯有朗稔,嘴里连哼都没哼一声。 果然不愧是秦问知最得意的作品。 丧尸及丧尸动物之所以砍掉脑袋才停止攻击,否则无论什么伤加在它们身上,它们也感受不到痛。 不是感受不到,只是病毒将它们的这些神经给侵蚀屏蔽而已。 砍掉脑袋,或者毁掉脑袋,脑子里的神经系统连不起,自然就‘死’了。 而这东西,能将丧尸及丧尸动物剩余的神经串联起来,形成另一种让丧尸及丧尸动物能感受到的痛苦。 若是没有这东西,他宋天齐如何能控制大批量的丧尸呢。 深入灵魂的痛整整持续了五分钟,五分钟后,痛苦猛的消失,朗稔身子一歪,差点倒在地上。 这一刻,他无比庆幸,幸好是他承受了这只蜘蛛,要是用在小榆仔身上,那他得心疼死。 毕竟小时候,在实验室里,他承受过太多痛苦。这种痛苦,不过是升级版而已。 啪啪啪 宋天齐伸出干枯的手鼓掌,这声音听起起来就像骨头拍打的声音:“小狼就是厉害。” 朗稔从上站起来。嘴角溢出血迹,那是刚才痛得狠了,不小心咬破了舌尖。 呸的将血吐出,朗稔声音嘶哑:“这下可以了吗?” 宋天齐微微扬头。 大熊得了令,往前两步,将任榆放在朗稔手里。 一狼一熊交接的那一刹那,朗稔脑海里迅速闪过一个念头: 他能否在一秒之内杀掉这只似熊似猩的怪物,然后再杀掉看起来手无寸铁的宋天齐? 如果成功,不管脑子里的那只蜘蛛会不会要了他的命,至少任榆安全了。 可是,如果没成功呢? 他死了,任榆怎么办。 被宋天齐带走的话,他的未来……想着曾经在实验室里的日子,朗稔心中一紧。 不行,暂时不能冒这个险。 他没有把握能在一个呼吸间将这头怪物和宋天齐尽数灭杀。 而且,谁知道宋天齐有没有留后手,这个狡猾恶心的老狐狸,绝不会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 垂下眸子,掩盖住眼中的思绪,朗稔平静的接过任榆。 宋天齐在旁边静静看着,当朗稔没有任何异样的接过任榆时,他的手慢慢放开了左手中指上戴着的一枚蓝色戒指。 “走吧。” 大熊佝下腰,将轮椅小心翼翼的放在背上,四肢并用朝山下跑,速度非常快。 朗稔抱着任榆跟上。 等他们都消失后,一只灰毛兔从草丛中钻出来,两只耳朵弯起,来到朗稔刚刚用手捶出来的沉坑处,鼻子嗅嗅,然后钻进洞里,刨啊刨的,刨了样东西出来。 那是一根红绳串起来的鱼鳞,之前任榆送给朗稔的。上面有任榆的血,是任榆给予朗稔的人鱼守护。 朗稔之所以会将它留下,是因为怕被宋天齐看到,到时候由这片鱼鳞,再联想任榆的名字,会轻易的将任榆的身份猜测出来。 却没想到,会被这只灰毛兔给刨出来。 灰毛兔似乎觉得挺好看,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