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阅读 - 耽美小说 - 来自情敌的特殊宠爱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3

分卷阅读103

    狭长的双眸,淡淡地说道:“当然是提升你的境界,虽然有我一个就够了,但是多一个人保护主人就多一份保障,你现在太弱了。”水清扁扁嘴,提升境界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他都已经停滞了几十年了,这个白衣不是说废话,他难道不想提升吗?

    白衣皱眉看着头低低的水清,带着一丝怒气道:“蠢货,收起你那副垂头丧气的模样,我可以帮你快速提升。”水清眼睛亮了,连忙开口,“你,你有办法!要怎么做啊?”白衣朝水清勾勾手指,水清非常狗腿地马上走了过去蹲在个子不高的白衣面前。

    白衣冷笑一下,算他识想,便把方法告诉了他,水清听得是眼睛都发亮了,要是过了那一天能活下来,绝对赚大发了。

    水清被白衣练得苦哈哈,程晨和沈煜却因为大典之期将到甜腻到不行,在沈园里到处撒狗粮。

    还有一天就到中元节了也就是鬼节,程晨往年对这一天都有些避讳。

    因为他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除了大学那几年沈煜会陪着他,大多数时候都有些害怕这个节日。

    没有父母没有亲人的他在这个节日总是感觉自己被抛弃了,总是胡思乱想会不会被恶鬼勾走魂魄,晚上更是不敢出门。

    但是唯独这一次,这个节日这一天他心里却很期盼,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不过他可不好意思说出口。

    虽然程晨看着他们的大典跟上电视上的古时候的婚礼很像,却没有那些繁文节,连那件嫁衣都是沈煜帮他一点点穿上的。

    沈煜也穿了一身大红色锦抛,上面是龙腾暗金印花,显衬得他更加威严俊美。

    当他目光带着柔情看向程晨的时候,程晨都看呆了,真的好像天上的神仙下凡,让他想到了外国神话里的阿波罗太阳神,但是邪魅着笑的时候又想是来自地狱的撒旦。

    程晨都有些担心自己能不能拴住沈煜的心,当然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沈煜那双黑亮深邃的眸子里只倒映着他的身影。

    整个卧室已经挂红结彩,还贴上了囍字,点上了大红蜡烛,在莹莹烛光照映下,沈煜抱着一身火红嫁衣的程晨放到床上。

    程晨愣愣地看着异常俊美的沈煜,任由他吃自己唇上的胭脂,看着好看薄唇也染上了红色,在跳跃的烛火之下更加让他心惊动魄。

    沈煜深情注视着程晨,声音低沉又带有成熟男性的性感沙哑“小晨,明天你就会真正的回到我身边,我们永远也不会分开程晨伸手摸摸沈煜英俊刚毅得侧脸,轻轻笑道:“傻瓜,我不就在你身边吗?”沈煜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身下的程晨,又低头吻了下身,跳动的烛光照映出两人交缠的身影,红烛也欢喜流下泪迹,燃烧到天明。

    两个人在里面办事,白衣则在外面负责照看昊昊,哄他入睡,小家伙也期盼这一天好久。

    吴吴高兴地想,等到明天爸爸真正“醒”过来,就知道自己真的是他的宝宝了,兴奋地有些睡不着觉,还起身想去找爸爸。

    当然他半路就被白衣拦住给带回了房间,告诉他要乖乖听话,不然爸爸睡不好第二天没精神可就不好了。

    吴吴谨慎点点头,跟着小哥哥回到了房间。

    白衣看着吴吴熟睡中可爱稚嫩的小脸,笑得很温柔,等到明天平安渡过之后,一切回归原位,主人和那个傻瓜就可以回到碧落宫了。

    到时候碧落宫也会像从前那样热闹吧,只是他又要过回被泽芝那个傻瓜气死的日子。

    这么多年,他想主人虽然事事完美,可能就是审美出了问题,要不然怎么会喜欢那个总是傻里傻气,没有一点戒心,以为人人都有善心的傻瓜呢?

    不过看着那个傻瓜生下了这么可爱的吴昊,他就原谅那个傻瓜,以后多忍耐一些,只是有些可惜会有好长一段时间见不到昊吴了。

    被白衣念叨的傻瓜此刻被人亲得脸色红润,低喘连连。

    沈煜灌输了一些灵气给程晨,按了他的穴道,程晨突然就觉得困乏,虽然他想多和沈煜温存一下,但是眼皮还是像挂了千金一般重,疲倦地合上了,很快就沉稳入睡了。

    这么做是要稳定程晨的魂体,让明天融合的时候不会出现波动,能顺利一些。

    沈煜暗沉着双眼,隐忍住眼中吓人的欲/火,明天以后怎么样占有小晨都可以,但是现在就算是那里被撩得肿胀不已也只能忍下。

    低头,轻轻吻着程晨的额头,依依不舍的离开,给他拉好被子,沈煜悄悄到了地下室,水清已经在里面等着了,要布下最后的阵法。

    沈煜来到地下室,向水清点点头,拿过匕首,像往常一样眼睛都不眨一下地划出一道口子,他要把水浇灌在最一盏未亮的魂灯上。

    他将点亮最后一盏魂灯,复活他挚爱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写到这里了,我简直要痛哭流涕了,我太激动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第64章

    睁开眼,天已经大亮,程晨想半起身却被沈煜紧紧的抱着不能起来,他笑了笑,安心窝在沈煜的怀里。

    侧着身仔细观察着沈煜精致的五官,用手描绘他好看的眉毛,高挺的鼻梁,还有优雅的薄唇。

    程晨想把手拿开的时候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握住了,闭着眼睛的英俊男子嘴角勾起,喊着谈谈的笑。

    沈煜把程晨的手拿到嘴角,轻轻吻了一下他的手背,才睁开眼,跟他问早:“早安,小晨。”程晨也被沈煜的笑容感染了,浅笑着道:“早,沈煜!”沈煜勾勾程晨的挺翘的鼻子,调笑着问:“怎么还叫我名字,是不是该改称呼了?”“老沈,老煜?”程晨摸摸下巴,装作深思熟虑之后问道,忍不住翘起的嘴角出卖了他的心思。

    沈煜捏捏程晨肉绵绵的手,给他三个答案:“老公、夫君,煜哥哥。”程晨努着嘴,三个都这么羞耻,怎么叫得出口,他连忙说道:“阿煜,我觉得喊阿煜就挺好,又顺口。”不等沈煜反驳,程晨赶紧拍拍沈煜的手臂,让他起来,“我们起床吧,不早了,今天还很多事情呢!”起床梳洗后,沈煜为程晨整理好服饰,给他戴上庄重的凤冠,又亲自给他上了妆。

    程晨本来不想搞什么妆容,但是沈煜坚持他也就妥协了。

    让人惊讶的是沈煜手法很熟练,很精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程晨都觉得自己年轻了许多。

    他们的大典没有请别人参加,在场的只有水清,白衣,吴昊,还有沈家的佣人。

    程晨也不是喜欢热闹的人,这样安安静静地挺好,只是他有些担忧,这么大的事情,老爷子不来适合吗?

    沈煜回他,“没关系,我已经告诉他了,他身体不好,沈氏族地离这里又远,我以后会带你回去见他。”程晨点点头,想来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