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阅读 - 其他小说 - 岩之物语在线阅读 - 【岩之物语】(2)

【岩之物语】(2)

    【岩之物语】(2)

    2022年3月17日

    「乱者,兴亡也。生于兴亡之世,或难,或运。」

    生于应仁之乱二十二年之后的祖父信定,生前经常这么说。

    从长享到天文,原本的旧体制正在逐步崩塌,而对于「清州三奉行」

    之一的织田弾正忠这一脉,若不是这样的崩塌存在,要不是京都的幕府将军可以被管领们当做玩物来回摆弄,而管领们又被下面的太守与守护们不断操控,恐怕自己的家族,也只不过是这一个世代的沧海一粟。

    「欲达则有三:韬也,诡也,枝也。」

    大永三年,三十四岁的信定赫然听闻,旧时代幕府的「日本国王」

    勘合符印再不是万年奏效,地方的豪强势力可以通过向明国市舶司行贿来进行私自贸易,于是神经敏锐的信定迅速把势力扩张到了津岛,并在津岛和热田开港,据守热田,吞并津岛,并没有让弾正忠家坐拥更大的国土、更多的粮食石高和更多的足轻,但也的确让信定在其中大捞了一笔,拥有了更多的财富。

    ——这是为「韬」。

    凭借积累的财富,信定通过调略收买,稳定了自己在中岛郡和海西郡的控制;而在信定临终之际,老头子把儿子信秀唤到自己病榻前,将生病期间一直在脑中策划的计划亲口相授。

    信秀按照信定的计划逐步实施,先假意诚心拜会那古野城主今川左马助氏丰,拜会期间又假装突发重病,以托孤之名义,请氏丰亲召城外织田家臣入城,众家臣入城后遂夺取那古野,驱赶氏丰。

    此后信秀又以那古野为据点,成功东进三河,扩张领地。

    ——这是为「诡」。

    但对于信定来说,对于自家的生存甚至发达,最最要紧的,便是最后一个「枝」

    字。

    枝者,即是让家族血脉开枝散叶。

    这么说,似乎有些道貌岸然。

    在信定小时候就这么觉得。

    实际上武家也好,公卿也好,海对面的高丽和明国的士大夫们也好,总喜欢拿一些冠冕堂皇的说法,来装饰自己的欲望,把性欲这件事说成是功在千秋万代的事业,借着这样道貌岸然的旗帜,来收纳更多的女人,说到底还是为了左拥右抱享受温柔乡时候的快乐罢了。

    在这方面,信定倒是很欣赏一向宗的和尚们,即便一向宗对信定向来不友善:他们只会说男女双修之法能到达西天极乐,然后果断爽快地脱衣服就干,人活在世,何为不能像交媾时的动作一般直来直去呢?但等到信定快三十岁的时候,他才发现性欲和生殖真正的意义:子女既是家族的工具。

    或者说,子女的出现,就是为了家族兴盛。

    ——尤其是当自己的儿子信秀和六角家的分家的女儿土田花屋定亲之后。

    土田家是六角家的分家,六角又是佐佐木氏的分支,佐佐木氏又是源氏嫡流,虽然从上往下捋,土田家已经是小枝小叶,但毕竟血统还在,蚊子腿也是荤腥;自己呢,本身织田这个苗字的源流,虽说名义上挂靠到了四大姓中的藤原氏,但其实整个织田家族自己都没人能够说得清楚,被守护斯波家压了好几头不说,信定这一脉,又是织田家分流的分流。

    更何况,花屋是整根的从六角宗家过继到土田的女儿,生长得亭亭玉立,聪颖伶俐,知书达理,虽然没成为信定自己的侧室多少有些遗憾,但作为自己的儿媳妇,在外人看来脸上甚是有光。

    最重要的是,这门亲事一成,有了六角家强大的长枪军做靠山,信定在整个尾张的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

    (看来除了两股相交时候的那点儿快乐,性欲确实有别的作用,而且这个作用,似乎更重要。

    男子出生可以用来培养自家的文官武将,还可以用来娶别人家的女儿。)(至于女儿,嫁过去以攀附那些强大的家族就好了。

    女儿的作用其实似乎更大,是该多生女儿。)信定自己就是这么做的:无论是尾张守护斯波武卫家,还是尾张境内的其他织田氏,信定都把自己的女儿见缝插针般地送去联姻,并且为了多生子女,信定早早就把当主的位置让给了儿子信秀。

    在他的潜移默化影响下,儿子信秀、信光他们也是这么做的。

    (与其说是武士,父亲更像个商人。)要不是这样,织田家也不会想到趁着大内家和细川家在明国放火、毁掉原先勘合制度的时候,趁乱建港,并私自去跟明国开展贸易并从中捞一笔。

    (还是个奸商。)(而父亲的商品,就是应该是我们这些子女吧——自己已经是弹正忠家的家督了又怎样,充其量不过是父亲的招牌商品而已。)信秀总是这样想。

    不只是信秀,每次那些谱代老臣们去给信定问安,在门口、城下,或者大广间里听到御隐居大人在居室与姬妾们交欢的声音时,他们也都这么想。

    纵情淫乐为人不齿,而这种目的性十足的淫乐,更让人唏嘘。

    哪怕是在自己害了恶疾的时候,信定也不忘寻花纳妾。

    阿艳就是在这个时候被信定怀上的。

    「……是女孩么?」

    弥留之际,信定伸手对信秀问道。

    「是个女孩,父亲。」

    「嗯,女孩好……女孩是水。明国那边的人有种说法:水可生财……」

    就在此前几天,这个女孩刚刚出生。

    信秀明白父亲的意思。

    「您给她取个名字吧……」

    「……就叫她艳吧。」

    「阿艳……好名字。她将来一定会像她的名字一样,出落得艳丽的。」

    「照顾好你这个妹妹……」

    信定嗫嚅道,「我这一辈子,能留给你的不多:夺取那古野的计划算是一个,然后就是你这个妹妹了……为了咱们弾正忠家,替我帮她寻个好人家……」

    葬礼上,信秀望着父亲的遗体,又看着那个比自己足足小了27岁的妹妹,心中不禁满心的愁苦。

    因为他知道,为了自己这一支血脉,父亲做过的这个奸商,他得继续给当下去。

    所以信秀才会更加欣赏三郎,即便三郎这孩子打从出生起就爱做各种荒唐事情,三郎并不像那古野城和胜幡城这两个作坊里加工出来的商品。

    尤其跟自己相比,三郎这孩子,更像是个活生生的人。

    而对于阿艳,这个父亲留下的最后一件商品,信秀必须精心加以维护。

    正因如此,阿艳长到九岁以前,一直没有出过专属于自己的位于那古野城二之丸的屋敷,也就是在居城外郭处的专属庭院;同时,信秀不单让父亲生前的遗妾慧禅尼夫人和自己的正妻花屋,这两位都生长与近畿的女性照看跟启蒙教导自己的这个小妹妹;而且还趁着给天子捐献四千贯钱修缮御所、而得到了朝廷认证的「三河守」

    官位之时,信秀又从公卿二条晴良公那里,请来了两位礼仪教习,按照公家女儿的礼仪培养阿艳——阿艳妹妹长得如此可爱,长大了必然靓绝日之本,若是再有公家礼仪加持,相比就算是嫁给将军公方殿下,怕是也没人能说出来什么的吧?当然,除此之外,信秀也为自己行了个方便。

    (谁会拒绝一晚上再一个被窝里,同时摸着两位彬彬有礼而文雅羞涩的京都高雅女子的湿润蜜穴呢?)正巧在这个时候,花屋还怀着喜六郎,每天晚上也有勘十郎陪着他的妈妈解闷儿;而其他的侧室夫人,其实信秀早就玩腻了,她们在床上的技术,全然比不上花屋,哪怕花屋还在身怀六甲当中。

    当然还有慧禅尼夫人,在私底下,信秀更乐意叫她「阿慧」。

    阿慧长得其实也是貌美无比,花屋的容貌体态是那种大方高挑跟曲线丰腴的尤物型,而阿慧的容貌体态则显得清丽秀气且苗条轻盈,而且她最让男人难以抗拒的,便是她阴户中的奇特构造:膣内就像是多长了一张灵活调皮的小嘴一样,会吸会舔,这让她这辈子经历过自己的信定信秀父子都受用无边;然而,在自己嫁给信定的第二年,信定就对她逐渐冷落了,因为这两年间,这个女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娠迹象,而能生育的女人对于信定而言才算是真正的魅力。

    于是,这便便宜了同样对女色天生着迷的信秀,只不过,她虽然早在信定生前就与信秀睡在了一起,但哪怕二人交媾的时候,这个出身于本地豪族的庶母,依旧要拿出身为庶母的傲娇,且自打信定去世、她削发以后,允许信秀碰自己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而且,信秀觉得花屋就是个天生适合当母亲的材料——尤其是她怀着孩子的时候,跟自己同房时完全跟平常状态下跟自己同房时判若两人。

    平常状态下,花屋表现得更多的是细腻的柔情,只要自己还没有挺着男根进入花屋的私密处时,花屋就会用尽浑身解数,利用自己的手指跟唇舌,甚至是乳尖、屁股和脚趾,来唤醒自己全身上下每一处肌肉跟神经,而自己进入到花屋的身体里,她又会用百般的柔媚、湿润柔滑的膣道、温柔中藏着妖媚的眼神和比丝竹更加悦耳的啼咛,迎合着自己充满粗鲁的疯狂,甚至若她来了月事,可信秀又想行淫,花屋还会事先体贴服下巴豆汤,在沐浴时再用温水清理干净直肠跟肛门,让信秀肆意占有侵犯自己的谷道——这是她从自家下女那里打听到的办法,据说不少佛寺里供主持狎乐亵玩的小沙弥们就是这么做的,但是这种事情,自己其他的姬妾也好,城下町中红馆乐院中的舞姬游女们也好,每一个愿意允许被插屁股的这种事的;至于慧禅尼夫人就更别提了,她只愿意用下体与自己快慰,至于

    嘴巴,连男人的那话儿连仅仅触碰都不愿意,更不要提后股了——很多时候信秀都怀疑,父亲信定早早就抛弃了这位冒昧的姬妾,不能生育或许只是个借口,跟她做爱的时候丝毫不能尽兴恐怕才是真正令人厌倦的原因;而若是花屋怀着孩子的时候,整个过程中,都由她来主导,在尾张这块平原上没人敢凌驾其上的信秀,便会主动被自己的夫人凌驾着,每到这个时候,她都俨然像一尊赤裸艳丽身躯的女菩萨,神圣又妩媚,孕期的肌肤也似乎比平时更加的柔滑、充满极具性张力的光泽,前半场花屋一定会轻柔缓慢地骑着丈夫的身体,让信秀的阴茎慢慢在自己因孕事而变得稍显松垮的淫壶中进出,一方面她想以慢制快,让丈夫的分身充分享受自己的体内温润,另一方面其实她也怕伤了腹中的孩子,但随着抽插次数加快,每一次,花屋每一次自己也都会逐渐忘我,不等信秀在下面把腰板挺起,

    花屋自己就会加快用自己阴道套弄的速度,晃悠着那对饱满的巨乳,飘散着满是香汗

    的秀发,口中一边求饶着信秀「不要……不要再快了」,一边自己却加速摆扭着屁股和浑圆的孕肚,直至膣道里产生出激烈的、无法抑制的收缩与抽搐,明明在此期间尿水失禁过好几次的花屋,还会再次潮喷出来。

    每次跟花屋同房她都会潮喷,有一次还喷到了屋顶,正巧还喷到了躲在上头的今川家派来的忍者的眼睛上——那是在亲手砍了对方的头后,信秀亲自发现的;而因为此前怀了两个孩子的缘故,花屋本就不俗的乳丘,也因为孕事的缘故跟着变得更加饱满,且竟然更加挺拔。

    想着想着,信秀的身体再次燥热起来。

    但是此时此刻,他的被衾里只有两个娇喘时还必须忍着、只敢低低发出「哼……哼」

    几声的京都礼仪教习。

    等自己总算在二人每人的花蕊中都注入自己的阳精之后,两人还在跟信秀解释,不能叫床得太大声,也是一种礼仪,这是皇家在飞鸟时代就定下的,叫得太大声,会让天子陛下或者亲王殿下们在完事之后睡不着,那可是罪过。

    (行吧,反正是尝个新鲜。

    真希望过两天喜六郎出生后,花屋能快点从肥力月内中恢复过来、快点结束掉子宫内的恶露……)(公家的女子果然不俗,就连从牝穴里流出来的淫水,都带着桂花蜜一样的甜香。)一想到花屋,关于花屋身上的情色那部分去了,信秀又开始头疼起来。

    花屋什么都好,但信秀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花屋对于自己亲生的三郎竟然那么厌恶。

    家臣们也都厌恶他,而信秀现在已经有点分不清,是家臣们对于三郎的厌恶来自于花屋的态度,还是花屋对三郎的态度来自于家臣们的态度了。

    信秀知道自己其实并不是好君父。

    很多事情他其实根本搞不懂。

    家里的很多事情他搞不懂,但他还必须拿出威权者的架势;战场上的事情他也搞不懂,到现在他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屡次败给邻国美浓的斋藤利政那个家伙——那条该死的「蝮蛇」!就连自己的弟弟信康和得力助手与三右卫门都死在他的手里!——但他还必须得装作毫不在意,装作自己还有一口气,装作早晚有一天自己能够再次打败利正的气概。

    但还好,多亏政秀的手段,竟然能让利政那条蝮蛇,去答应他的女儿跟三郎的联姻。

    (哼,能答应把女儿嫁给三郎……绝对是没安好心。)而后来没几年过去,那个可恶的利政,在答应了与信秀的这一儿女姻亲之后,却又把指定的那个出嫁给三郎的女儿归蝶嫁出去了——嫁的人,还正好是那年信秀跟六角定赖一起斡旋而刚刚送回美浓的,信秀在美浓这边一直扶持的原美浓守护的子、美浓新任守护土岐赖纯。

    (蝮蛇这是成心在恶心自己!)「去派人问问蝮蛇,他这是何意!」

    信秀的鼻子差点没气歪了。

    那个蝮蛇确实是故意的。

    而他却这样对信秀回信道:「你放心,我先前跟贵府平手中务允诺,且向起誓,我说我会在贵公子吉法师三郎元服后,把归蝶嫁到尾张,我就一定会在吉法师元服后,把归蝶按时送去。佛祖为证,苍天可鉴。」

    这像话吗?已经嫁为他人妻的女儿,还说「一定」

    会再嫁到织田家?还说一定会在「吉法师元服后」

    把女儿「按时」

    送来?利政到底要干什么!没过多一会,信秀突然琢磨明白了:他知道了蝮蛇想要干什么了。

    (赖纯那小子,肯定活不长了。)事实果然如信秀猜测的那样,赖纯接任美浓守护、迎娶归蝶之后的第二年,突然暴毙身亡。

    不是人都猜测,是利政下毒毒死了赖纯。

    「且玩焉,生于世/且戏焉,生于世/且听玩童之声/或然此身,亦动乎。」

    那天晚上,利政口中唱着这首歌谣,给赖纯倒了一杯酒。

    曲终,酒尽,赖纯也没了气息。

    (蝮蛇那家伙,果然有点儿意思!)那之后,自己的儿子三郎呢?(他一定是也相信坊间的说法,认定了三郎是个「大傻瓜」——把女儿嫁给傻瓜一样的子,他一定在盘算着,等我死后、三郎当上了家督,他便会在那时候来轻而易举地通过控制三郎,从而操纵整个尾张!利政那家伙,一定是这样想的吧?)(哼,可我信秀的儿子,才不是个傻瓜呢!)信秀一直这样觉得。

    那小子只是跟别人的想法不一样罢了。

    「没必要搞得垂头丧气、灰头土脸的。」

    加纳口那次败仗,最开始信秀是自己一个人逃回来的。

    满身泥泞加血污、披头散发且连头盔都不知道落到哪去的信秀,在城下町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三郎,而那小子刚从一个大户家里偷了不少柿子,还不知道从哪搞了一竹筒牛奶——那小子特别喜欢喝那种问起来膻臭的东西,但貌似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小子长得比其他孩子高不少,那是两三年前,三郎才十岁,但却已经长到跟信秀比也就矮了半头而已。

    (这孩子如果成年了,那岂不是要长成他化自在天那种体态?)他化自在天,乃佛教欲界天魔之首,擅长以威逼利诱阻挠佛教弟子禅修,据传说身材魁梧,身长能至三十三重天。

    此魔尊原本在此国内为人不齿,但是自从海

    西郡与中岛郡三番五次地被来自长岛一向宗的「一揆众」

    骚扰,信秀对于他化自在天开始愈加产生好感,曾有几次弹压一向一揆之时,还打出了自己手书的「他化自在天明王」

    的印旗来。

    而他化自在天,其名又曰「第六天魔王」。

    那孩子给了自己半筒牛奶,两个柿饼,一副像是要安慰自己的样子。

    但他跟信秀坐在一起的时候,却又没说几句像样话,还说什么「生于乱世,吃败仗是理所当然,而打了胜仗属于走运才是」,「如果父亲打不败蝮蛇,那将来自己一定会打败他的,因为一物降一物,这是上天注定的」,说完之后,三郎还满脸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

    (哈哈,臭小子。

    想要气死我么?)信秀虽然腹诽着,但是心里却并不真的生气。

    「我还不指望你上战场打败新九郎那条蝮蛇呢,」

    新九郎是斋藤利政的旧名,信秀这样叫他是为了轻蔑他——当然,他还有个更响亮的名字,叫做「道三」,「你这小家伙都还没到初阵呢,就想着打败蝮蛇?你现在还是合计一下祝言之事吧!」

    所谓「祝言」,即是婚礼。

    「我没定亲的女孩,合计什么祝言?」

    「那你就想想,你要跟谁定亲呗?郡中有喜欢的女孩吗?」

    「我看不上。」

    三郎拉着脸,有些不乐意地说道,「当然,我也知道他们看不上我。」

    信秀笑而不语。

    「……女孩子家家的,懂什么叫鹰狩?懂什么叫铁炮?嘁!在尾张尽是些没见识的女孩子!」

    三郎继续不忿道。

    「啊?」

    信秀先是一愣,然后又恍然大悟地笑了笑。

    三郎被叫做「大傻瓜」,也自这一年的年初开始。

    年初的时候,三郎第一次「鹰狩」,顾名思义,也就是用鹰进行狩猎。

    原本这是一件比较粗犷的活动,但自从南北朝结束,京都的公方便将此项活动改成了一种「风雅」

    的游戏,所以至今,鹰狩的主要内容,其实就是在林间扛着训练好的猎鹰散步,陪同的也仅仅七八个人做护卫,等到了实现勘测好的指定位置,仪式性地把鹰撒出去,是能抓到云雀还是田鼠全都随缘。

    而三郎第一次鹰狩的时候,就召集了平时跟自己一起胡闹的十几二十来个混小子们,前往的猎区也不是实现划定好、做好标记的,行进速度奇快而丝毫不讲半点优雅,甚至他们这帮孩子在三郎的一声令下,还上树、攀岩、探洞、下河,无所不用其极,为了放鹰捉猎物,还把周边的田垄村落闹得鸡飞狗跳。

    一旁观摩的家臣们皆是不愿直视,村民们也有些怨声载道;但那一次,三郎他们至少抓了二十只野兔子。

    而且在信秀眼中,这帮孩童可不是在闹着玩,他们却是在三郎的命令与组织下,进行近似模拟山林野战的行动。

    还是在年初除夕那天,有位金发碧眼的南蛮商人前来拜访。

    南蛮人身材高大、肤白脸长,鼻子还又高又长又大,活像传说物语中的天狗一般。

    信秀自己心里都对这样的相貌有点发憷,但是三郎却毫不畏惧。

    拜会期间,南蛮商人还带来了不少小玩意,任三郎挑选作为贡赠给三郎的礼物,但是三郎看来看去,却瞧中了商人身后行脚们车上的一把金属管形状的物品。

    「那个东西我要了,看起来很不错。」

    三郎直接奔到板车前,拎起了那把长杆,但他其实并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

    「嗯……这个,是用来交易的商品样品。」

    南蛮人用着生涩的日语说道。

    「它是用来干什么的?」

    「回您的话,这叫铁炮。

    明国那边发明的,在明国叫做火绳铳。

    后来传到我们伊斯巴诺(西班牙)之后,我们伊斯巴诺人给它改良成现在这个样子。」

    「怎么用?」

    三郎简洁直接地问道。

    于是南蛮人便亲自给三郎演示:先打开铁炮枪托旁那个像抹茶粉长勺一样的保险盖,并把保鲜盖拨弄到贴紧枪托的位置;随后在那上面的凹槽里灌上些火药粉;然后将铁炮立起,取一张正方形的小油纸,在上面倒上火药粉之后,再放入一颗铅制子弹球,然后用油纸包成一团;再取一条细长铜棍,把油纸包从铁炮口塞入后,用铜棍插入然后将子弹包捅实;再把枪柄上端拉出的那条火绳,绕着枪柄缠上两到三圈缠稳,并将火绳的另一头戳到铁炮的撞针孔上,然后用火折或者火石,在火绳拉直系好后点燃。

    「然后按动这里……扳机,」

    南蛮人不厌其烦而且满脸谄媚地笑着说道,「这样,您就可以射击了。」

    「射击么?」

    三郎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词汇,「就像箭矢飞石那样子?」

    「正是。您注意炮管口有一个凸起的铁片,那是叫做准星的东西,您应该……」

    可还没等那南蛮人详细描述着「三点一线」

    的铁炮射击奥义,三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端着枪对着庭院角落处

    的一只水缸就放了一击。

    ——「乓!」

    那只水缸瞬间被铅弹球贯穿,然后朝着四面八方碎成了十片大瓦片,里面的水漫了一地。

    而端坐在大广间隔门前的信秀,赫然被吓得跳着站了起来。

    「Bravo!」

    南蛮人赞扬地大呼道,尽管他的脸色因为没有心理准备,而被三郎突如其来的射击吓得更白,「公子殿下果然非凡!不用讲授就能自己领悟使用铁炮的技术!」

    三郎也是面有得色,把沉甸甸的铁炮威风扛在肩头,对着南蛮人得意又赞许地点点头:「我就要这个了。」

    「公子殿下看样子很喜欢。」

    南蛮人转头又是一脸献媚地看向信秀,「国主大人,如此操作简便的东西,您觉得如何?」

    信秀哭笑不得。

    因为首先,就算是到现在为止尾张都不是信秀一个人能说了算的,即便信秀无论是在武士们之间,还是在百姓们之间,他的人望都是最高的,同样身为一个「奸商」

    的信秀,太知道这个人高马大、金发碧眼的南蛮人故意把自己的人称抬高成「国主」

    是何用意了;其次,就在这个南蛮人给吉法师介绍使用铁炮的整个过程里,从刚开始讲解到三郎毫不给人准备的抬铳一击的那一刻,信秀正好刚刚啃完一整只甜瓜。

    铁炮这东西威力的确不容小觑,但实在是太过华而不实了一些:这要是在战场上,恐怕没能等把子弹包好的时候,说不定敌方军势的铁骑就已经踏到自己脸上了——这么一把铁炮,要价竟然还需三百到一千贯明国铜板那么贵。

    (中看不中用。

    这南蛮人真当自己是冤大头么?)信秀没说话,心中却这样默默啐骂着。

    实际上不止信秀一个人这么想,邻国甲斐如日中天的武田晴信和北陆越前逐渐崛起的长尾景虎,这两位当世较负盛名、日臻强大的强者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俩早在之前就见过跟从吕宋来的南蛮人合作甚密、且已然熟练掌握了铁炮制造技术和射击技术的纪伊根来寺的和尚,此时还没相互接触过、在不久的将来会相互缠斗十余年的命中注定之宿敌,对于铁炮的看法居然出奇的一致,他们也都认为,这种东西华而不实。

    于是乎,晴信到最后只从根来寺那里买了一把,当做跟鸡心核桃一样的玩物;景虎那家伙倒是买了十把,但是他只是将这十把铁炮用来当做对有功之人的奖赏,而那些在越前内乱中功勋卓越的武士们在得到这些铁炮之后,却也只是摆在家里供着,当作是表达对那位自认毗沙门天化身的主君的无限崇敬的方式。

    「三十把。」

    三郎却转过身,看了看身边的南蛮人,又望向自己的父亲。

    并且,他的语气里没有一点商量的意思。

    (真不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信秀拗不过三郎,也只好当即跟南蛮人又订购了三十把。

    而自那天起,三郎便走到哪,都把那支跟当时的自己身高差不多的铁炮抗到哪。

    尾张人其实别说百姓,就算是武士们和神官僧侣们,都没几个见过铁炮这东西的。

    「喂,吉法师,你扛着根破铁管子干嘛呢?还那么像老爷爷用的拐棍一样!傻不傻啊!」

    而清须城里的子弟们看见三郎这番模样,都如此地嗤笑他。

    (你们懂什么,嘁。)三郎心里不悦,却也不跟他们解释,只是自顾自地威风凛凛地晃悠着。

    而就在那年刚到春天的时候,那古野城下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某家留宿了一名声称要从丹波前往伊豆的流浪剑客,剑客晚上喝醉了酒,硬要东家把家里的女人送来做「陪宿客婚」——在这个时代,所谓的「剑客」、「浪人」,虽然确有一些彬彬有礼、恪守本分的君子,但是大部分的其实跟土匪流氓之类别无二致;至于「陪宿客婚」

    的习俗是很常见的,但那仅限于穷困的平常百姓家里,而东家的男主人则是那古野城下町中的一名奉行,奉行再普通毕竟也是个武士,自然觉得这样的要求很是过分。

    于是两人打将起来,那个奉行到底是敌不过浪客,三两下就被杀了,而浪人张着自己身强力壮,把家中的三个女儿跟屋主夫人全都给强奸了。

    翌日早晨,城下町中奉行众们听到町里的无赖混混念叨着昨晚从隔壁听到的惨叫和夹着哭腔的淫啼,瞬间全都怒了,当下发誓要捉拿那名浪客。

    然而,十个骑了马的奉行武士,也根本抓不住那么一个号称「丹波飞元太」

    的家伙——那家伙刀法实属一流,而且身材高大、腿又长,当时日本的马匹又很是矮小,稍微有些腿脚功夫的,就能跑过马匹。

    眼见着那个家伙就要跑出街町去的时候,街町中的众人却听到正蹲坐在一棵树上大喝道:「莫要得意,看我的!」

    话音一落,町中众人全都听见了隆似炸雷般的巨响:「乓!」

    那个正在奔跑中的「飞元太」

    应声倒地。

    隔了差不多小半里的距离,三郎竟用铁炮的铅弹,将十匹马都追不上的「飞元太」

    一击毙命,铅弹从那浪人的后背直接打穿了他的心脏。

    但是,城下的百姓并不感谢三郎,他们反而埋怨三郎的那一声炮

    响,让大家都受了不小的惊吓。

    还有人指责说,三郎堂堂一介家族之嫡长子,在这片供奉神道佛祖、尊崇孔孟的土地上,竟然使用「南蛮流」

    的东西还成天招摇过市,实在不成体统。

    于是,信秀只好委托平手政秀,约束三郎再不许他扛着铁炮到处乱走。

    却也是从这天起,信秀才真正重视起铁炮的作用来。

    而且,他又立即跟南蛮商人追加订购了二十把——要是当时的信秀知道美浓的那条蝮蛇也早就跟南蛮人订购了六十把铁炮的话,或许他会订购更多。

    这也是为什么,再后来尽管信秀对美浓屡战屡败,却依旧能侥幸地占据西美浓大垣城多年的原因。

    (或许在尾张之内,真的没有一家之女能配得上吉法师那个孩子的吧?那孩子不但不是个傻瓜,而且将来至少能比我强!)信秀敏锐地领悟到这一点。

    这也是为什么,信秀老早就把弹正忠家世居的胜幡城让给三郎自己一个人住的原因。

    如果三郎那孩子能凭一己之力处理好一城之事务,那么将来自己若是死了他来即位家督,那么整个弹正忠家的事务他也能处理好。

    (说不定,将来整个尾张都是他的。)(男子中有三郎,女子中又有阿艳,或许,吞掉整个尾张的野望,很快就能实现。)信秀总是这样想。

    但是一想起阿艳,最近他对阿艳也有点不放心。

    或许是因为成日成日的礼仪教习,让这孩子开始愈发地闷闷不乐,她也开始越来越不愿意跟人说话。

    甚至,信秀还从花屋跟慧禅尼、还有负责那古野城护卫工作的柴田胜家,也就是权六那里听说,这孩子已经开始学会了趁着小姓侍女们不注意,偷偷跑出二之丸屋敷去,然后经常自己一个人躲到山林里或者海滩边,对着山景海水发呆。

    (这可不是什么好苗头……)比起被谁家乱七八糟的纨绔公子、或者清须、岩仓、犬山的那帮淫心不死的老家伙们给看上倒是小事,如果被山贼或者一向宗的和尚们给掳走了,那可就完了。

    可无论信秀怎么做,他都不能让自己这个年幼的妹妹开心。

    (该怎么办……)(如果是三郎那小子的话,或许他倒是能有办法逗他这个小姑母开心的吧?对,准没错,说是姑侄,实际上阿艳比三郎年纪还小呢,他们俩绝对能玩到一起去!)因此,信秀思来想去,便让阿艳以弹正忠家长者的身份,出席了三郎的元服仪式,这也是阿艳第一次参加这么大型的仪式。

    在此之前,信秀故意不让这个年幼的可爱漂亮的妹妹见人,他真是害怕这个都能当自己女儿的妹妹会被清州斯波家的那帮老家伙们或者邻国来人早早地惦记上;而三郎的元服礼则不一样,能够列席的,都是弹正忠家的自家人。

    「阿艳,过两天,你有一个比你高很多、还要年长一点的侄子要到了元服之日,你要作为姑母参加礼仪了。在典礼上,你要表现得好样一点,开心一点,好不好?咱们阿艳可是大人了、可是咱们织田家的长辈了!」

    信秀哄着阿艳说道,还拿着用明国的烧麦皮包了黑芝麻跟蜂蜜炸制而成的「唐菓子」,一边逗着阿艳,一边给她讲了一通什么叫做「元服」。

    回到居所里的阿艳,依旧有些闷闷不乐。

    她更加回味夏日祭那天,在海边的奇妙的一天了。

    她回味那天在海边,与那个大个子两个人裸着身体在海水里嘻嘻的快乐,她也回味自己被那个男孩压在身下、或是自己骑在他身上时,自己加快的心跳跟小便处隐约产生的酥痒感觉,她也回味,被他仔仔细细一根根拔掉鱼刺之后,在烤制的时候浇了些许海水的鱼肉,以及自己趁那个大个子男孩不注意的时候,从自己脸上跟微微凸起的胸乳上迅速揩掉然后放进嘴里含了一会然后咽下的,带着甜腥的略微咸咸的男精——比起这些,居所里的所有饮食,全都索然无味。

    「……那是谁要元服呢?是勘十郎么?」

    阿艳一边摆弄着手中慧禅尼亲手缝制的布偶,一边带着敷衍地向信秀问道。

    她其实心里很是厌烦这个兄长,她觉得这个兄长至于自己,就如同在市座中那些把鸟关进笼子换钱里的恶毒商贩一样。

    「不,这个侄子你没见过。他是兄长的长子,他自己住在那边的胜幡城,他名叫吉法师三郎……哦,等他元服之后,阿艳应该叫他信长了。」

    「啂-卟-呐-嘎……」

    阿艳假装平静地玩着布偶,念叨着「信长」

    这个名字。

    「对的,信长。信,就是父亲大人信定的信、兄长我的信秀的信;长呢,则是长久治世的长。」

    信秀耐心地讲解着他为三郎取的饱含自己良苦用心名字,「将来等到勘十郎元服了,我要让他叫信胜,出奇制胜的胜。

    信长当家督,信胜来辅佐,这样的话,不要说其他的织田分家和整个尾张,到时候说不定,连隔壁的美浓跟三河都会是咱们织田弾正忠家的了!阿艳,到时候你可要还好辅佐你的这两个侄儿哦!」

    「嗯,我知道了。」

    阿艳点点头看着信秀。

    从这一刻起,在这个小女孩的眼神里,便渐渐失去了

    原本的天真。

    而至于心计这种东西,每个人的心计,最初都是从学会在心中隐藏起秘密而开始的。

    「禅尼夫人,宗盛是不可以娶滋子的么?」

    那日在慧禅尼陪着阿艳读书的时候,阿艳特地挑了那本,物语里倒是没有那样写过,但是在那古野的女眷们举办茶会时,以阿仲为首的那些稍有点见识却粗俗不堪的侍女们在相互笑谈时,讲过一个荤段子:平清盛的三儿子平宗盛,曾经在家里谈论其亲姑母平滋子因为天生满头自来卷发而不好嫁人的时候,当着整个平家人的面站出来说自己要娶了这位姑母;后来某天晚上趁着滋子睡觉的时候,还偷偷跑去用滋子的卷发绕在自己的小鸠鸠上玩弄,弄了滋子满头「清白」——后来平滋子嫁给了后白河法皇,而在平清盛去世、平宗盛继承平家家督之后,法皇非要联合木曾义仲跟源赖朝灭掉平家,就是因为嫉恨这件事。

    阿仲那帮老女人把这编造的故事说得信誓旦旦又笑得满脸淫邪的样子,让阿艳无法忘记。

    「哈哈,这叫什么话呢?」

    慧禅尼慈祥地笑笑,但也并没发现女孩神色中的异样:「姑姑跟侄子之间,是不能发生这种事情的。」(姑姑跟侄子之间不能发生的事情,可我却跟三郎哥哥……哦,不,是三郎信长,却已经都做了那么多了……)(但那都是大人们告诉我的事情,他们还不许我出居城呢,我不是照样出去了么?哼,都说自己是堂堂武士,连我这么一个小女孩都抓不住……)(说到底,在晚上慧禅尼妈妈不是很经常地被兄长钻了被衾么?阿仲跟那帮近习小姓们的事情,她不是也在跟兄长做?兄长名义上还是他的儿子呢!说到母子,花屋义姐跟勘十郎,实在是有点过分亲密了吧?无论风吕沐浴的时候、还是睡觉的时候,义姐都会主动摆弄勘十郎的小男根,勘十郎也被义姐教唆着摸她的巨乳和下面尿尿的地方,分明已经习惯成自然了!还有那个权六,成日威风严肃、不苟言笑的样子,实际上自己不还是

    在沙滩上被那个怜子姐姐给欺负了嘛!)(大人们都是假正经而已……)阿艳一边摆弄着布偶,一边这样想着。

    但她也不知道,在不久的将来自己跟三郎正式见过面后,他们两个到底该如何相处,而自己又该何去何从。

    「信长,你还没见过她吧?快!过来给你姑姑问安!」

    在看到三郎的那一刻,阿艳的脸还是红了,而且呼吸不禁加快,心里面也似乎像有一只狸猫的爪子在上面挠似的。

    而一开始这家伙却根本没注意到坐在靠门边的自己。

    一想到这家伙那天在海边最初的嚣张,尔后在自己身上的鲁莽与笨拙,随即和自己在海水里的放肆和开怀,还有他为自己剥掉鱼肉里小刺时的细心与专注,再看看他此刻在神官的口令下煞有介事地完成一个个仪式的样子,实在是有点过于好笑。

    (可他怎么能是自己的侄子呢……如果跟自己毫无血缘的话,那该多好。)而就在自己这样想着的时候,他也看到了她。

    「不肖,三郎信长,初次见面,久疏问候!」

    三郎山呼此句敬语后,忍不住抬眼看看眼前的阿艳。

    他也惊讶得睁大了眼睛,可脸上却没有丝毫畏惧,而是大睁着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就像盯着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一样。

    他的眼神热烈,一如那个傍晚,他把自己压在他身下时一样。

    他的身体内彷佛有团烈火一般,从双眼中不断喷发而出。

    而他的体温与眼神,把原本被海风与海水吹浸得冰凉的自己的幼嫩身躯包围,而那种热烈,又从那可爱且滚烫的脆瓜似的肉棒里喷洒得遍及全身,尽管自己还未充分享受双腿间柔软嫩贝中的酥麻,可那一股股滚烫喷溅到自己小腹跟乳尖、甚至是下颌部位上后,都让自己的全身灼烧得恰到好处的润痒,因此,在这段日子里,阿艳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自慰。

    而那个傍晚三郎在自己身上留下的那种温暖四溢,又不禁让阿艳当下回味起来。

    ——以至于阿艳一瞬间忘了该如何回应三郎的招呼了。

    「阿艳……」

    「阿艳?」

    在慧禅尼和土田御前先后提醒之下,阿艳才回过神来,有些紧张且小心翼翼地说道:「你……有心了……今当勉励。」

    后面多加上的这么一句「今当勉励」,是阿艳说多了,她一时紧张,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于是突然就想起之前信秀打胜仗后,对臣下封赏奖励时说过这样的话语,实际上如果加上这句话,多少会有逾越的嫌疑,好在阿艳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女孩子,又是第一次在家族面前正式露脸,她还是对「大傻瓜」

    三郎这样说,所以无论是信秀或者弹正忠家一门众也好,那些家臣们也好,没人对此反感,反而是乐得哈哈大笑。

    「哈——啊!」

    三郎听罢,倒是没半点表情,他立刻规规矩矩地俯首山呼一声,表示谨遵教诲。

    三郎心乱如麻的时候,脸上从来都是没有表情的。

    「有如此气魄,艳姬殿下等到将来成年,或许能当个女城主来为织田家独当一面也说不定呢!」

    身为笔头家老的林通胜在一旁笑道。

    「嗯……」

    当局者

    迷,旁观者清,对于这样的事情,信秀之前却是从未想过。

    让阿艳练练武术兵法也是很好的,毕竟是织田家的女子,光是学习那些礼仪也不行,万一让她练练长枪、薙刀什么的,她会更开心也说不定。

    并且,将来让阿艳去做女城主而不是当做结盟的纽带,这倒也是一条路子,身为女城主可能会很难嫁人,但起码比嫁到别国的人家去要强得多了——若设想到最差的情况,假设两个制令国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利益纠纷,万一打将起来,被嫁出去的公主的态度,可就难办了。

    想到这里,信秀突然默默地抬起头望向正对坐在自己面前都是土田御前来——最近有忍者报来消息说,花屋在南近江的亲生父亲六角定赖,最近的身体状况似乎不是很好;而六角定赖的儿子六角义贤对信秀的看法向来不好。

    倘若定赖入道殿下离世,义贤即位,那么尾张与近江之间必有一战。

    那么花屋到时候的态度,究竟会不会向着自己呢。

    「新五郎,你说得很好嘛!」

    信秀看着林通胜笑道,又对堂上所有人宣布道,「正巧,喜六郎六岁了,总跟勘十郎一起都住在花屋身边,总归不是个事情,所以我本来就有意现在的二之丸屋敷空出来给喜六郎,然后让艳姬搬去胜幡城,由信长这小子给他这位小姑母找个地方住。」

    三郎听了,情不自禁地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阿艳。

    一抬头,正好和阿艳四目相对。

    二人的脸颊瞬间各自红了起来。

    (不需要找别的地方,不如干脆住在一起……)这一瞬间,两个人心里的想法也出奇地、却也情理之中地一致。

    且听信秀继续说道:「艳姬也快十岁了,我最近也跟新五郎想到一块去了,只不过之前觉得这个想法不太成熟,所以我也没跟任何人说过;正好,刚才新五郎一提起,倒是帮我坚定了想法。这样吧,从明天开始,就由新五郎亲自担任胜幡城的兵法教习,同时教一教信长和艳姬。

    还有,五郎左?」

    信秀说着,又看向平手政秀。

    「在。御屋形大人,请指示。」

    平手政秀应道。

    「阿艳也交给你了,五郎左,信长读过的书籍经典,你也都要教给阿艳。」

    「承知,谨遵指示!」

    平手政秀伏身领命。

    「有劳了!」

    信秀心满意足地笑了。

    林通胜也冲着信秀伏身,脸上依然挂着笑,但是他的笑容却僵硬住了——从三郎四五岁那次剪光了自己的胡子开始,林通胜就看不上这个本家长子。

    他刚才对于阿艳的话,只是想着说几句夸赞、外加帮着那女童无心之举找补几句罢了。

    (苹果手机使用 Safari 自带浏览器,安卓手机使用 chre 谷歌浏览器)

    却没想到,自己给自己找了这么一档子事情来……而与此同时,土田御前夫人的笑容也跟着僵了。

    他原本以为,丈夫早早地把自己讨厌的这个亲生儿子放出去别城而居,也是跟当初把信广打发到尾张边境独居一样的用意,外加自己跟勘十郎一直跟信秀一起住在那古野城,土田花屋一直很一厢情愿地认为,丈夫是要让勘十郎接替他来做家督。

    可今天这么一看,家里的笔头家老跟次席家老现在都被委派到了胜幡城当三郎的老师,这不摆明了未来弹正忠家的家督,妥妥还是三郎的么?不仅土田御前领会到了信秀的用心,家里的其他家臣们也都领会到了。

    在他们眼里,主君和主家里一门众的所有行为,任何的嬉笑怒骂,甚至是责罚吵架、嫉妬吃醋、谤贬诋毁、断袖通奸,乃至最微不足道的吃喝拉撒,对于自己而言,或许都是政治上的机会抑或威胁。

    但是,在此刻三郎的眼里,他看到了父亲的期盼、看到了平手爷的笃定、看到了林通胜的无奈苦恼、看到了土田御前的愤恨以及勘十郎发掘母亲情绪不对后又转嫁到三郎身上敌意、看到了众家臣的忧虑与沉思,这一张张面孔,给他的感受,却只有简短的一句话:毫无意义。

    于是,三郎二话不说,在众目睽睽之下,直接站起身来,拉住了阿艳的手,直接把阿艳拽起后牵着阿艳走到门口处,拎了自己的佩刀就要走。

    众人又懵住了,包括信秀也只能呆立在原地,因为按照传统礼节,三郎的元服礼还没结束呢,等下下人们还要搬上酒菜,三郎还应当给一门众中所有长辈敬酒,尔后一门众里的晚辈——当然目前也就只有勘十郎一个——跟众家臣还要给三郎进行元服祝贺,三郎还得一一还礼才算礼成。

    但随即,众人又都释然了,如果三郎真的能在这元服仪式上不出点幺蛾子,那他也就不是人尽皆知的「尾张大傻瓜」

    了。

    「喂,信长,你要带着阿艳去哪啊?」

    信秀困扰得直挠头,而在他看来,平常乖巧文静、且才第一次见到三郎的阿艳,还真就这么跟着三郎走了。

    「

    你不是说要我给她找个住的地方么?我带着姑姑去看看她的新家!」

    说完,三郎头也不回地拉着阿艳下了石阶。

    (……明明还有个事情要宣布呢:有个从三河掳来的孩子马上就要到尾张了,也得给他在胜幡城找个地方住下呢!什么嘛!)信秀困扰着看着两个孩子手牵手走下城堡离去,却又爽朗地大笑起来。

    因为他忽然想起,在自己元服的时候,曾经从屋外飞进来一直全身遍体通金的小雀,看着那只雀鸟,信秀其实很想立刻奔出去把它捉来,但是自己并不敢,他只是在神官祷念那冗长的祭文时候,眼神一直盯在那只鸟上,直至目送其再次飞走——结果就是因为这样的一个小动作,当晚信秀却被信定亲自提着鞭子,在屁股上猛抽了二十下,屁股都快被打开花了。

    (吉法师这孩子,其实还真的像自己啊!)而且,那孩子敢想敢做,只要想到就能做到。

    在这点上,信秀这个做父亲的,还真的不如三郎这个孩子。

    「无礼至极!」

    在一旁的土田御前,却轻声细语地念叨了一句。

    平手政秀见状,也连忙对信秀再次跪拜行李,然后马上招呼身边的那些近侍去追三郎跟阿艳。

    可等他们手忙脚乱地穿好草履木屐、拿上长枪佩刀、再扛起来时候三郎乘坐的轿子下了城郭,那两个孩子却早没了踪影。

    「这怎么办啊?吉法师公子的腿脚还真是不赖,」

    三郎来时,从那古野前往胜幡城作为接引、并一路陪同的佐久间信盛焦急地向平手政秀问道,「中务殿下,您看要派人找吗?」

    平手政秀也很是无奈,但这对他这个师父而言,这已经算不上多大的事了。

    「算了,半介,你回去吧。三郎公子又不是不认得路,他到了该回胜幡的时候自然会回去的。」

    「那艳姬大人呢……」

    信盛还是有点不放心,三郎公子确实是野惯了,但阿艳一个小姑娘,虽说之前逃出去过几次,但她可不怎么认识路。

    「你放心吧,」

    平手政秀尽管无奈,但却很有信心,「有三郎,哦,现在应该叫信长公子了,有信长公子在,艳姬大人也一定会没事的。」

    平手政秀是不当做一回事,而在众家臣们看来,三郎此举却相当于捅了天。

    从三郎的角度来说,他大可以潇洒自由的不把整个元服仪式仪式当作一回事,大可以认为那是自镰仓时代的老古董们定下的繁文缛节、无聊而无意义所以大摇大摆地离开;但是对于众家臣来讲,这相当于信长这家伙根本不把这帮家臣们自己当回事,后面没进行上的家臣前来挨个敬酒、挨个打招呼赠庆贺之言的礼仪,其实相当于家臣们与三郎之间的一次正式认识,这是让家臣们表达自己对弹正忠家的尊重与忠诚的同时,也能体现众家臣们的自我存在。

    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