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阅读 - 耽美小说 - 地西泮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09

分卷阅读309

    真是过得有滋有味,家里欢乐不断,从来不用想会有阴霾的一天。

    冷战都是假装的,因为不到半小时就有人受不了了。

    宋槿书有时候觉得,结婚有家庭后,他心智成长了,穆千珩这家伙外表看起来十分正人君子十分靠谱的人反倒朝着逗比的路上越走越远,实在是让他无语……

    当然了,在穆千珩眼中,宋槿书其实也是个活宝,尤其是面对穆然的时候,智商瞬间就被拉低了。

    客厅里的父俩一个讲,一个听,穆然终于困了,打了个哈欠,趴在穆千珩腿上,有点想睡了。

    穆千珩就把故事书放下,把小家伙抱起来,进了卧室。

    宋槿书也把花花哄睡着了,放回了婴儿床。

    穆千珩想把穆然也放到他那个蓝色的婴儿床,穆然还没睡太踏实,察觉到了就伸手使劲搂着穆千珩的脖子,赖着不肯睡他的小床。

    穆千珩只好把他抱到了大床上,安置在他跟宋槿书中间。

    ——不想这么安排也不行,因为这小子太鬼,你把他放边上他也会直接翻身一滚,滚到正中间。

    这技能在他一岁多的时候就会了,屡试不爽。

    宋槿书先上床,给小家伙盖好被子,穆千珩则又冲了一次奶粉备用,谨防花花饿了,然后才熄灯爬上床。

    宋槿书还没开口,穆千珩先开口了:“今天是我不好,误导了然然,亲爱的别生气啊。”

    宋槿书:“……”

    “你不知道,我今天去幼儿园接他,小家伙那个委屈,追问我为什么他没有妈妈……估计今天看到别的小朋友有妈妈去接了,所以才好奇。”穆千珩继续解释道,“我错了,我该直接跟他说,我是他妈妈。”

    宋槿书:“……”

    “明天我就跟他说,他叫我妈妈也行,好不好?”穆千珩厚脸皮道,“给我亲一口吧,今天回来你还没给我下班吻和晚安吻。”

    宋槿书:“……”

    无语归无语,该有的福利,宋槿书还是没有吝啬。

    隔着某个鬼精灵的小孩拉过穆千珩的睡衣领子,主动吻了上去。

    绵长的一吻过后,宋槿书好心情地逗他,“大珩妈妈,明天记得跟儿子说……”

    穆千珩满口答应,至于明天履行不履行,那还不是他说了算的?

    “嗯,行,那我明天在家看着花花。”

    “乖。”宋槿书顺口夸道。

    穆千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故意勾搭我是不是?”

    “你想多了,快睡觉!”

    “动词可以不?”

    “滚。”

    至于滚没滚,那就天知地知,宋槿书知穆千珩知了。

    …………

    隔天宋槿书送穆然去了幼儿园,遇到个小孩,那小孩老远就跟穆然打招呼,穆然也跟他回了个招呼,然后跟宋槿书告别,踮着脚拉着宋槿书让他弯腰亲了一口,这才跑走了。

    “爸爸再见!”

    “宝贝再见。”

    “穆然,你爸爸好帅啊!”

    “那当然!我还有一个爸爸,也很帅!”穆然夸耀道。

    “为什么有两个爸爸?”

    穆然很是理直气壮,“因为我们家厉害啊!”

    “是哦,真的很厉害……”

    小孩子的世界,果然很是纯净。

    宋槿书并未马上离开,而是目送他们俩说说笑笑蹦跳着离开,才直起身来,忍不住笑了。

    他跟穆千珩倒是不担心儿子的接受能力,因为他跟穆千珩两个人都是坦然能接受这种事的人,世俗眼光什么的,在他们看来无非是束缚自己快乐的东西,在乎那些作甚!

    希望他们这种坦然无所畏惧的基因能遗传到儿子身上。

    最起码,在他彻底有自己的人生观之前,不要受到外界的干扰和伤害。

    路上买了两本画册,之前的故事书都讲得差不多了,该买点新的了。

    穆然最喜欢让宋槿书来接他,因为宋槿书在家里平常注意力在花花身上的时候多,所以送他上幼儿园,他最开心了。

    宋槿书心情好,从幼儿园出来,就把穆然抱起来了,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自己抓住小家伙的两条小腿,一路小跑,小家伙笑声洒了一路。

    这也是穆然喜欢爸爸的原因。

    爸爸有时候会跟他一起疯……

    回到家,穆然抱着画册跑到穆千珩面前显摆,宋槿书关好门,将外套脱下挂在衣架上,闻着饭菜香味儿,看着一大一小的笑颜,嘴角也挑了起来。

    他走到婴儿床边,看着熟睡中却咧着小嘴笑的花花,心中更觉温暖平静。

    就这么一直幸福下去吧………………

    第211章 肖麒番外(第一人称)

    我叫肖麒,今年虚岁二十七岁,目前算是一名无业游民,一年前我从桥市回云城看望我爸妈的时候被那人抓了过来,谈不上限制我的自由,但派人跟着我和被监视差不多。

    遇到了那人的时候我才十七岁,原本我的性格跟我的长相一样,安静乖巧,有点像女孩子,因为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关系,大家都以为我还没满十四岁,经常被人当成小孩子,就连那人,都是小娃娃小娃娃的叫我。

    我妈在她四十多岁的时候才生下我,算是老来得子,因此,我在家很得爸妈的宠爱,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吃。

    我以为,我会跟我妈期盼的那样,升高中读大学,出来给她娶个儿媳妇,生个可爱的儿子或女儿,然后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

    然而,我却遇上那个人,那个总是叫我小娃娃的人。

    他是混黑社会的,一股痞子气,手臂上还有纹身,嘴角总是咬着一根烟,所以每次吻我的时候都一股烟味,论那人爱烟的程度,我只能说烟比我重要的多,因为,连那啥啥时都不忘点上一根烟。

    我那时还不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意思,就是觉得他很酷,很厉害,我很崇拜他很喜欢他,就算那人叫我小娃娃,可我还是喜欢他。

    本来像我这种乖小孩是没机会认识他的,都怪我贪吃,大晚上的嘴馋还偷偷跑出去买零食,结果遇上打劫的,然而我身上的钱又花光了。

    那人刚好路过救了我,不,也不能算是救我,因为他就只说了一句话就带着他那些兄弟走了,用嘲笑的语气对拦住我的人头头说,“连小娃娃的奶糖都抢,你也就那样了”。

    最后那些人骂了句就放了我,消失在巷道中,虽然保住了零食又没被怎样,但我很不开心,很生气,第二天晚上我又偷偷溜出去,来到早上从阿姨阿伯那打听到混混的聚集地。

    我远远的就看见那人跟一堆人不知再说什么,那时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一股气跑到那人面前,把怀里抱着的零食摊给他看,并大声跟他说,“我叫肖麒,我不是小娃娃,我今年十七岁了,这些都是昨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