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阅读 - 耽美小说 - 燕宫在线阅读 - 74,金仙

74,金仙

    南薰殿的位置只是偏僻,但宫中这么大,还有更偏僻的地方。

    他已经进宫好几天了,却只认识周遭一片天,甚至都不允许走出去。

    在路上,几位女官尚宫对他们这些人翻来覆去的查看,记录,已经很令人不安,更不要说入宫的时候周围居然只剩下他一个人,另外留了两个照顾他的回纥奴隶。女官们每天都忙忙碌碌,什么都不对他说,而他的官话虽然学得很快,但也只会最基本的对话,听不懂太复杂的,更无法提出自己的问题。

    就像是被捆着手脚倒提放上火堆,柴烧起来了,乐声也响起来,酒香四溢,宴会要开始了。

    照顾他的尚宫温柔却不容置疑地说:“从今天开始,你要记住自己的名字是金仙,你是伺候我们皇帝陛下的人,你是他的妃妾,天可汗这个称呼,以后不许再说了。”

    他也不敢问为什么。

    他原本的名字,其实也并没有什么意义。回纥是王帐以下聚集七个部族的松散联盟,可汗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对自己的人民影响力远不如中原的皇帝,要不然也不必俯首称臣。可汗的侄儿有英武的王子,自然也有?低贱的奴隶。他的母亲原是粟特人自西域辗转贩卖来的奴隶,容貌彰显了身份的低贱,是一双蓝色的眼睛,通身雪白的皮肤,虽然美丽,可生下的孩子也不像回纥人,遭人人厌弃。

    他小时候与母亲相依为命,为父亲和兄弟们牧羊放牛,接生小羊羔小牛犊,在荒野里跑来跑去,死了也没人知道。十二岁母亲去世,他就更是孤苦伶仃,无人照管。

    奴隶所生的孩子,虽然有可汗的血统,但却将来只能作为别人的陪嫁奴隶,辗转到其他部族,别人甚至看好了,选中了他陪同自己出嫁,为了不被低贱的他夺去丈夫的注意力,甚至挥起鞭子要毁了他的容貌。

    可惜他并不是多么驯服的人,矫健轻捷,抓住鞭子死死不放,就是不肯屈膝,反而被另一个兄长看中,得到了庇护,不过,那也是有代价的。真正的聪明人不会疾言厉色喊打喊杀,会把所有人放在自己想要的位置,攫取自己的利益。

    他的命运就像是山坡上的野草,风吹雨打,牛羊啃噬,从来没有得到什么期待,也从来不可能有任何好事发生在他身上,所以要向天可汗献美的时候,他就被推了出来。做决定的父亲甚至没有看他一眼,只是将所有未曾出嫁的孩子全部叫出来,大手一挥,分了一半:“你们跟着可汗的使者走吧。”

    草原上孩子多如牛毛,甚至还不如一头牛值钱,他无法可选,被带上车,走上漫长的一条路,进了天可汗的宫殿。

    中原富庶华美,与可汗的王帐截然不同,即使是他也被迷了眼。虽然生活有诸多不便,但入宫后,他的日子却空前奢侈起来。

    那两个奴隶年纪还小,一个八岁,一个九岁,都被带走了,说以后还回来,现在他要学的是如何伺候皇帝,如何适应中原的生活,留下他们没有好处,因此给他换了两个年纪更大点的宫人。

    他每天都可以洗澡,吃的食物过分精致,简直都不像是食物,他再也晒不到太阳,想要什么说一声就行,再也不像山坡上的野草,衣食起居被人照顾周全,因此这种优待反而令他受宠若惊,不知道自己是否值得。

    草原上的奴隶低贱如蝼蚁,他本以为自己到了中原,也是要做皇帝的奴隶,和从前没有什么不同。

    他侧躺在榻上,浑身衣衫除尽,双臂被一条红色的绸缎捆在身后,口中含着一口药液不能咽下,后穴塞着一根玉势,前穴被蜡油封住,一根已经不知道硬挺了多少时候的性器被丝绸同样层层缠住,以免他受不住射出来,那就是前功尽弃。

    口不能言,耳不能闻,唯一不受控制的就是脑子里这些胡思乱想了。

    负责调教他的尚宫站在他面前,眼神中带着几分怜惜,伸手撩开他额上汗湿的栗色发丝,柔声安慰:“你出身回纥,在宫里人看来野性难驯,是不适宜伺候陛下的,先忍一忍,等你将来侍寝后,这些就都可以免了。”

    他的目光落在少年侧腰上,又是一声叹息。

    金仙的身份不是秘密,至少尚宫是早就知道了的。回纥部族对待奴隶各有不同,金仙已经被某位回纥宗子看重,要作为自己陪嫁中的武器,因此身上就烙上了奴隶的印记,标志着他的主人是谁。

    可他现在要做皇帝的姬妾,就断然不能留下这种痕迹,这也是他入宫后却不能立刻面圣的原因之一。

    他身上不仅有需要消除的旧伤疤痕,放牧留下的老茧和挥之不去的奶腥,还有这个烙印,必须想办法去除。

    这不是一日之功,除此之外,还要教会他怎么服侍皇帝,学会最基本的宫规,免得触犯。

    金仙这名字,是进宫前为了报给皇帝而和一群人一同起的,全是些莺莺燕燕的名字,一听即知如此香艳而不肯用心,定然是姬妾之流。不过他运气好,别人都被分赐给群臣勋贵,金仙一人被选入宫闱。

    虽然他进了宫也是要因为回纥奴隶的身份备受折磨,但都是地位最低的姬妾,做皇帝的姬妾还是要好过其他人。

    宫里的人都有一种傲慢,对金仙这双眸异色,显而易见是异族的美人就更是刁难,要求极高,即使照顾他的尚宫多有怜悯之心,上头的命令也不得不遵从。

    中原人百代文明,富庶繁华,自然不是茹毛饮血的异族可以相比,以前宫里最低出身的,最多不过是宫人,奴籍,屠户之女,现在就是他了。

    其实,这孩子年仅十六,有独一无二的雪白皮肤,一双稀罕的异色瞳,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琥珀色,眸光闪烁间,就昭示了与众不同。他生性倔强,很能忍耐,漂亮的躯体有一层薄薄的肌肉,虽然看人时刻带着一份警惕,但说不定就是这像小狼崽子一样绝望而脆弱的凶狠能吸引人呢?

    尚宫也拿不准。

    何况,脱了他的衣服见到他的身体上疤痕交错纵横,连掌心也有,就难免让人觉得这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未来可以一眼望穿,从前大概也总是在吃苦。所以他学什么都很快,很乖,从不闹脾气,也从来都很配合。

    说话已经学的差不多,除了身上这处烙伤之外,其余的肌肤也可以说是被养了回来,光滑细腻,下面的毛虽然都是温柔的栗色,但还是被毫不留情剃了个干净,稍微长出来一点就剃掉,保持光滑裸露。

    等烙伤养好,就差不多了。

    尚宫掐着时间,等金仙忍耐到规定的时长之后,就开始动手按摩他的穴位。

    未曾被开苞的姬妾是不能由其他人触碰肉穴的,尤其是内部,刚开始的调教也只是为了提升他的敏感度将他催熟,药液是为了令口腔敏感柔顺热情,按摩穴位是为了调动他身体里的器具和感觉,让他逐渐熟悉情欲,最后能够轻易被勾出欲念,这一步并不会用太多催情的药物,反而要他自己体会。

    一碰就流水,一摸就动情,那是通了人事该有的模样,金仙只要能够被挑逗学会流水,呻吟,就算是合格了。

    宫里的手段精准而有效,药液,脂膏,配合玉势,封蜡,按摩,几次之后金仙已经到了一被按就闷哼的地步。他口中的药液其实咽下去了也无妨,但为了调教口侍,所以还是要他自己控制,若是咽下去了,就得惩罚。

    宽宽厚厚的木板拍击大腿到后臀,哪怕只是几下,也足够他记住教训了。

    尚宫今日一抬手,金仙就知道要发生什么了,他被捆着,在榻上甚至无法退缩一丝一毫,只能眼神迷蒙地看着尚宫从自己的足底开始,慢慢揉按,轻声细语解释:“后宫所有的人,都是为了伺候陛下而存在,你进宫来为了什么,你自己清楚,陛下也是清楚,回纥已经不能再帮你,以后的路只能靠你自己走。你的身份地位并不重要,只有你自己才是真正珍贵的财富……”

    说着,一路揉按向上,金仙颤抖起来,开始闷哼:“嗯……嗯!呜!”

    尚宫虽然语气和缓温柔,但手底下却丝毫不松,从他小腿往上到大腿,手指有力而精准。

    那块封蜡被金仙的颤抖和腿根的抽搐带动,颤颤巍巍,看似就要剥落。尚宫手不停,任凭金仙越抖越厉害,闷声呻吟着渐渐在束缚中绷紧,尚宫越发加紧,帮他维持这种隐隐约约在身体内部燃烧的火焰。金仙眼神迷离,露出痴态,身体却如一块石头,紧实坚硬,几乎揉按不动,终于,片刻后,他长长呻吟一声,瘫软了下来,湿润水光溢出封蜡。

    尚宫也松了一口气,满身是汗,着手替他拆掉束缚,拿出器具。

    丝绸柔滑,捆着人不管多久,都只会留下大片很快消散的红印,尚宫的手法老道,绝不会伤到他的筋骨,器具被拿下去收好,尚宫叫人进来扶金仙去沐浴。

    早上用了早膳学官话,背宫规,中午午膳之后午休,下午经受调教,沐浴之后保养身体,用晚膳,金仙的一天就是这样。

    他很不习惯无所事事,没有活要干,可是宫中的活计他还真的做不来,刺绣就别提了,读书他也不识字,祈福抄经……他信的是草原上的神佛,中原的信仰他也不通。宫里也没有体力活给他干,所以他也只好学会习惯这种无所事事。

    沐浴之后浑身被涂上香香的脂膏,吸收之后穿好衣服被带出来,尚宫已经安排好了膳食。看了一眼桌子,金仙被扶着坐下来,忍不住露出委屈的神情,看向尚宫:“我想吃肉。”

    他虽然品级未定,但毕竟是留下来的唯一一个回纥人,是有政治意义的,因此待遇不算低,桌上是有肉的。尚宫就笑眯眯地回答:“这不就是?”

    金仙认真,努力,想要说明白自己的意思:“我想吃烤肉。”

    在草原上,整羊烧烤不算什么,但是宫里样样都做的精细漂亮,大块的肉吃起来不雅观,是不可能送上来的,虽然桌上这些肉烹调得当,味道精美细致,但金仙实在是受不了了。

    好吃是好吃,可却不是他爱吃的东西。

    何况他还要习惯不一样的主食,不一样的衣服,不一样的作息……偶尔也是会爆发不满的。

    尚宫道:“宫里膳食都是有规格的,何况烤羊吃了味道不雅,您还是忍一忍吧。”

    言下之意就是金仙现在的身份不能点膳,吃烤肉味道大,也不适合伺候皇帝,所以不能吃。

    草原上没有这种规矩,金仙也听得懵懂茫然,但他是知道这位尚宫虽然看着和气,好似并不可怕,但却很坚定的,不是自己三言两语能够抵抗得了,不得不低头拿起筷子,缓缓吃饭。

    他来的时候还不会用筷子,现在就使用起来流畅自如,虽然还是比不上从小就用筷子的人,但假以时日一定就没有问题了。

    人有时候以为自己的习惯无以改变,其实只要换个环境,被逼着改掉,也没有那么难。金仙命苦,苦就苦在从来别无选择,而比起那些真正命苦的人,比如他死了的母亲,他的命又好在没成了别人的陪嫁,自己也进了世上最华丽的皇宫。

    宫里人人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不会把他放在心上,说起来总要说几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话,但其实在宫外也是一样的。如果做玩物和姬妾是不能改变的命运,那做皇帝的姬妾绝对算幸运了。

    就算失宠了,宫里的日子黯淡,也总比在后宅受尽磋磨要好。

    有些妻妾斗争激烈的后宅,一年抬出去几具尸首,没人问的,男人也并不会在意。皇帝至少眼里不揉沙子,不允许有人背着自己害人性命,活着总不会是难题。

    金仙身上的烙伤花了半个月才消退,家族徽记终于从他身上被消除。他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居然有一份怅然,但又轻松了许多。

    中原人是没有烙印的习惯的,后宫妃嫔也不用留下身体上的痕迹,但金仙不止烙伤,被送来的时候,两个挺翘的小奶头上还缀着两枚金乳环。沉甸甸的纯金上还有回纥的可汗徽记。

    乳环在中原也不算少见的东西,但还是一样,带着回纥徽记的不行,所以还是被拿下来了。将来皇帝若是有兴趣,重新打一对也不难,宫中有专精这种器具的工匠。

    等尚宫报上去可以侍寝的时候,老才人的名声已经传遍了后宫。如今这个时候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皇后还在坐月子,贵妃淑妃还在禁足,罗真有段日子没侍寝了,尚未卷土重来,宫中虽然又出了一个白才人,但金仙也不是没有机会。

    回纥来的人身份特殊,皇帝知道消息,至少是要见一面,睡一睡的,至于金仙的运气如何,待遇又如何,那就是他们也考虑不到,无法左右的事了。

    紫宸殿来人接走了金仙,他第一次看到自己宫殿外的天。

    中原风物处处不同,虽然吸收了不少西域的文明,但如同小溪流进大海,大海还是那个大海。紫宸殿宏伟高大,简直能淹没金仙的身影。

    他被领着踏进去,在示意下找到自己跪拜的地方,按照尚宫所教,屈膝一拜,口中道:“妾身叩见陛下。”

    紫宸殿里很安静,萦绕着清冽的香气,夏日皇帝这里用的龙涎香掺上了薄荷和冰片,格外醒神。

    殿内放着冰山,凉气丝丝萦绕,从外头进来感觉格外明显。

    地上铺着厚毯,他拜下去根本没感觉到地面的坚硬,抬起头略略一看,是男人的下半身。

    皇帝说了平身,他这才站起身。

    金仙穿的是一身窄袖紧身的胡服,宫里早些年也时兴过这种衣服,因为干脆利落方便活动,宫中打马球,射猎都用得上。说是胡服,其实和哪个胡族都不挨着,是经过历代改良的风格,花纹装饰,衣服结构都显然是中原的风格。

    不过他栗发异瞳,穿起来是比别人像那么回事。

    皇帝示意他上前,本意是想找个话题来说,却没料到金仙低眉顺目走到他面前后,忽然屈膝一跪,一手按在他靴子上,口中喃喃自语,皇帝听懂了一点,大概是“诸佛保佑你,我的主人”。

    他的回纥语不精,还是当年和突厥话一起学的,虽然不是不能和金仙交流,但是最好不要。

    金仙是他留下的回纥人的代表,他可以亲近了解回纥的文化,信仰,习俗,但却不能自己率先被回纥化,必须得是金仙被汉化,这是最重要的问题。

    所以二人只能用官话交流。

    金仙再次跪拜,皇帝就干脆伸手把他拉起来,让他坐在自己身边,问过几句在宫里的生活,又问在回纥的生活。金仙没想到自己如此密集用官话交流居然是在今天,但也努力地全都回答了,说到半途,甚至比手画脚。

    皇帝问的问题不见锋芒,就是日常的生活,金仙在其中过了十六年,并不觉得哪里是秘密,于是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他牧羊放牛,也跟着迁徙,所以对地形也好,对部落的规模,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好,都有印象。

    说的虽然不是十分准确,也不是一清二楚,但对皇帝却是重要的消息。现在他还没想着对回纥人怎么样,但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何况草原上规矩没有中原这么多,金仙对草原六族要比中原熟悉多了,风土人情,彼此间一些隐秘的关系……

    问了几句,皇帝不由觉得心满意足。

    他挑人也不是随便挑的。

    要知道,眼下朝中其实已经快要负担不起对突厥的战争,必须在一两年内迅速结束,最好是能够彻底打垮突厥,如果不能,至少也得让他们自杀自灭,顾不上南下侵犯中原,这要求实在太高。

    他才登基几年,今年终于初步理顺了朝中的人事关系,能够推行自己的政策,经不起对外战争不顺的打击。朝臣豪族信他,愿意由他来做主,那是因为相信他能做一个明君,一旦他的判断出错,频频失误,他们与他抗衡起来,将是巨大的僵持。

    皇帝的政令需要下面的人去执行,不用阳奉阴违,他们也能轻易给他添上无数麻烦。最简单的莫过于过度操作。他要养民生息,他们就可以谎报人口,他要重整税法,他们就能敲骨吸髓,口口声声这都是皇命难违,自己所作所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们能支持他登基,也能与他为敌。皇帝眼下是觉得局势越来越好,可对突厥的作战不结束,无法平稳地过度到休养民生支持农桑的地步,他就不能放松。

    金仙身份虽不够高,但不高有不高的好处,何况他是可汗权势最大的弟弟的儿子,平日耳濡目染,多少也知道一些内情。中原和回纥远隔千里,情报实在不好搜集,很多消息甚至是过时的。季威之在对突厥作战中,确实收集了不少消息,不过那都是针对突厥,金仙所知的,虽然泛泛,没有机密,但却详尽许多。

    至于金仙本人……也总比回纥公主要好,那公主必然是回纥人已经教好了的,一朵带毒的花,真要进宫来,还不知道要怎么兴风作浪。好不容易把后宫差不多理顺了,

    掐腰胡服紧凑地勾出浑身的线条,金仙身上那股子野劲被收敛修饰,变成蓬勃的生命力。他虽然野,但对皇帝却很乖巧,像只狗,不像是狼。回纥人狡诈阴险,他却未免不像,或许是生活艰难,尤其显得直白——在绝对的力量和蔑视面前,其实蛮力要比小聪明更能博得一线生机。

    两人对视,金仙露出忐忑的神情。

    方才无遮无拦讲了一通,其实他都不太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是惊讶皇帝居然会对这种事感兴趣。在他人生里,本来不会出现的皇帝这样的人,陌生,新鲜,过于年轻,且无论如何,都带着中原的一种精细和温柔。

    经历了草原朔风,他实在对这种温柔太过陌生。

    皇帝也静默片刻,伸手摸摸他的脸,心想,宫中胡妃少见,金仙又多少和回纥可汗有关联,未免回纥人想太多,名位一定,大概就再也不能变了。日子到底过成什么样,还是要看金仙到底有多聪明,又有多听话。

    后宫之人生存都不易,但这滋味也是各不相同的。出身高贵,位高权重未必没有烦心事,跌下去说不定就是粉身碎骨,出身低微,地位也不高,就更加难过,在宫里也会过得捉襟见肘。

    就算是皇帝,也有各种各样的不由人,经历失败和挫折,世上之人谁又能幸免呢?

    金仙第一次侍寝,皇帝就发现了他乳头上的两个孔,彼时小狗正骑在皇帝身上,被迫摆出羞耻承欢的姿势,小穴被迫大开,吞进整根性器,一对脆弱的奶子被捏在手里把玩,乳环的孔就这样被发现了。

    皇帝并不是格外喜欢这种东西,但也并不怎么排斥,譬如妙音也是有时候会带环的。小狗的身体宫里的人自然不敢碰,多半是在回纥的时候,和奴隶印记一起被打上去的证明。毕竟他曾经是某个人的陪嫁,也就是那人的财产之一,事先就会有这样的准备。

    他还年轻,所以摘了乳环平时也看不出,非要到奶子都快被揉肿了,挺翘起来才清晰,想来原本的针应该是很细的。

    皇帝弹了弹他的奶头,颠了颠怀里的人。